看《十送红军》,偶有所悟

最近央视播《十送红军》,播得好呀!联系下史料中的一些记载,可以让我们理解(伪)理想与(黑)现实之间的差距。至于如何把(黑)现实包装成(伪)理想,其意义目的何在,就不是我等升斗小民所能置喙的了。

    史料来自《苏区研究论文精粹》,主编陈棉水,何友良等著,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版:

    129-130页

    就是在国共两党激烈对抗的反“围剿”时期,这种商业意识也可见一斑。红军长征

    后,1934年11月9日,国民党剿匪东路军第十师进入瑞金县城时的状况如下:

    “入城(瑞金)时,豚酒犒师,相属于道,商肆悬旗欢迎,市门尽启,所藏货物,

    均陈列市肆,以待采购,一时攘往熙来,似忘其为创巨痛深之余者。”

    同年,在国民党军队收复闽西建宁时:

    “入城第一日,全城无一物可购,当然无市之可言。及第二日,大批肩挑小贩,即

    由黎川络绎来,其神速可佩。于是城内大街满布担摊,至今则市上熙熙攘攘,呈拥

    挤现象,举凡日常用品,应有尽有他如茶馆、酒楼、浴室等亦均开设。”

    131页

    1928年2月2日,《中共中央致江西省委信》开头写道:“自耕农问题即你们所谓富

    农问题,这是一最困难的问题。尤其是在江西是中国自耕农最多的地方。”

    -----本书选编组编:《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革命文献选编(1927年

    -1937年)》,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,1987,第57页

    同时赣西南的富足从中共的相关文件中也可以看出:“赣西南有十多万金子要付给

    中央,已在闽西组织一百名参观团到赣提款回来。我写信要他们即筹四十万元给南

    局中央,他们的钱很多。”

    -----中共龙岩地委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、龙岩地区行政公署文物管理委员会编

    《闽西革命史文献资料》第4期,1983年5月,第346页

    139-140页

    在宁都,调动80余人去前线在20天内全部开小差回来。某支部的党员竟听到要十分

    之一的党员,就把家属带到山上去躲藏。1933年“11月15日集中到区的是1663人,

    到补充师的只有728人,路上跑了935人。”在万泰,“东缝区报告140余人而实际加

    入红军只有7人,古坪区扩大100余人而到老营磐全部开了小差。”“会昌三月份动员

    三百人参战,没有到前方就中途折回。”甚至瑞金“九堡模范营全连开小差,团部不

    准他回,与团部对立起来,还敢登山打枪,结果开小差走了70余人。”在于都,开

    小差的可编一个师。

    141页

    “会昌的某区少共区委,召开群众大会,把前后门关起,一个简单的号召以后,就

    要到会的一致加入,公开宣告。有一个不报名即不散会。在这一方式之下,少数的

    人起来报名了。主席就叫报名的另坐一边,夸奖他们勇于加入红军一番之后,便要

    已报名的向未报名的作斗争。而在瑞金,要么是封不当红军的人的屋子,要么是在

    不当红军人家的门口贴上耻辱牌。”

    ----潘汉年:《工人师少共国际师的动员总结与今后四个月的动员计划》,《斗争》

    1933年8月29日

    141页

    对付开小差的人员更是层层“把关”,让其别无选择。首先是在各种会议上来动员,

    同时造成整个反逃兵空气;再召集逃兵会议和逃兵讲话,组织逃兵突击逃兵,并集

    中人员对其家属做工作;最后是组织算数委员会,开展阶级斗争,发动群众要他赔

    偿人工或处罚加倍的人工。

    ······如在寻乌县,一个半月来,反水群众达8336人。“闽西苏区······时常有兵

    士逃跑,有些地方的群众表示对红军的厌恶。”在党的相关文件中,也承认“党内主

    要的弱点,有过半数同志,是不能脱离家庭,甚至五六十岁的党员是有三分之一。

    因此,党内怕吃苦怕斗争怕当红军的和平绅士(即老实人)也还有不少······”

    142页

    1930年在闽西,“一般对红军地位轻视,把群众中捣乱不受支配的,或过于老小不

    壮的,以至犯罪不应处死刑的分子送到红军里来。一般群众视红军为犯人集团,老

    弱的收容所。

    ----《中共闽西特委关于军事问题草案》(1930年8月22日),载《闽西革命史文献资

    料》第四辑,第46页。

    144页

    在基层干部的这种“攻势”下,一般民众在面临着“公示”、“丢面子”的同时,还得面

    对乡村干部、妇女会员、突击队员、儿童团员的轮番动员。这种出榜公示与日夜不

    停的登门劝说所造成的压力,如果达到效果的话,是足以让农民“甘愿自动”进行公

    债票的认购的。

    而在扩红运动中,据《红星报》第54期的统计,从1933年8月到1934年7月,中央苏区

    的扩大红军人数共达112105人。若加上1933年2月后的数目,总共人数大约十七万

    左右。以中央苏区当时的人口二百五十万来说,这个征集几乎把能当兵作战的青壮

    年人口都聚集到了红军。

    149-150页

    1931年 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暂行税则》,《红旗周报》,1932年8月10日

    1932年 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暂行税则》,《红色中华》,1932年7月14日

    《江西省农业税税率表》,赵効民主编《中国革命根据地经济史》,广东人民出版

    社,1983,第343页

    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出,人均收获量在四担至八担之间的居民,税率都比原先增

    加百分之四,但负担分别增加了百分之四百、百分之二百、百分之一百三十三点三

    和百分之八十。这一部分农民应该说占苏区人口的绝大多数。因此可以说,占苏区

    大多数的贫下中农要比富裕农民的负担增加得更多。

    在扩红的过程中,长汀县馆前区的少队队长说:

    不能用政治动员,要进行三丁抽一、五丁抽三,才能扩大红军。

    151页

    “拿上杭才溪乡来说把,共有2000余人口,在一次又一次的扩军运动后,只剩下壮

    丁7人,还要进行突击扩军,这当然是不可能完成的。”

    ----张鼎丞:《中国共产党创建闽西革命根据地》,福建人民出版社,1982,第63页

    152-153页

    “1932年,胜利县把推销公债的数目任务摊派到了每个区。”

    相应地,在苏区的广昌县则提出:“在青黄不接时······节省一部分缴纳公债谷

    子。比如每个群众每餐所吃的只要都省一合米不过二三口饭,另吃些杂粮······算

    起来五个月的时候一个人就可以节省近一箩谷子。”而在鼓动群众多挑塘泥去肥田

    时,规定“每个男子至少要铲三千斤草皮。”对儿童下达的任务则是:“每个儿童捡

    100斤屎肥红军公田。”“每个儿童节省10斤谷子、10个铜元慰劳红军”。

    153-154页

    1934年5月20日,人民委员会主席张闻天发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人民委员会训令

    (中字第3号):

    “地主应编入永久的劳役队,富农则应编入临时的劳役队。在直接作战的区域,在

    军事必要时,即在直接作战区域的近后方,地主富农可以编入同一劳役队内。在基

    本地区,则仍应有这种区别。在所有战区进行反革命活动的地主富农应就地处决

    外,地主的家产全部没收,地主家属一律驱逐出境或移往别处,但对富农则只实行

    征发其粮食与现金,富农家属一般仍可留在原地。征发的程度可由当时战争的环境

    和战争的需要来决定,但不得少于基本地区的征发量。在所有基本地区,对于地主

    家产仍然是全部没收,富农亦应开始征发其粮食。暂时决定每人五斗谷子。富农捐

    款的百分比应相应增加。除对于商店、停业、逃跑、操纵居奇,造成经济恐慌,以

    相应敌人进攻的商人与资本家的财产应全部没收外,目前应开始在主要市镇向商人

    资本家募集捐款,帮助革命战争的经费。”

    ----《关于地主富农编制劳役队与没收征发问题》,《红色中华.》,1934年5月23日

    “一家前门贴捐款,后门贴罚款,不是滑稽。”

    ----红军十二政治部:《筹款问题训练大纲》,载中共龙岩地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

    员会、龙岩地区行政公署文物管理委员会《闽西革命史文献资料》第5辑,1984年7

    月,第124页

    “兴国之青年女子,不愿嫁壮丁男子,宁愿嫁四五十岁以上老人,其理由为如嫁壮

    年,要当红军,夫妻不能团聚。

    宁都桥头一带妇女,常结队至红军残废院,要求与残废兵结婚,以为如此可保夫妻

    偕老。”

    ----《赤匪反动文件汇编》第6册,1953-1954页

    154-155页

    1933年7月11日,政治部主任杨尚昆颁布《反逃跑十人团的组织与工作纲要》:

    “在驻军时辅助军政首长查街巡夜和防止任何人自由外出和外宿。在行军时防止故

    意落伍或装病掉队的分子,不让任何人自由,不服从指挥自由携械离队。十人团在

    每次行动应以其他好的分子帮助指导员担任收容督队的任务。”

    ----江西省档案馆、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党史教研室编:《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》

    中,第691-692页

    同年12月15日,毛泽东、张国焘、项英再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主席、副主席的名义

    颁布了中央执行委员会命令,明确指出:

    “逃跑是红军和革命战争的恶敌人,反逃跑斗争是保障红军战斗力的一个重要工

    作。过去对于逃跑分子没有统一的处置方法,因此特以命令宣布:(一)拖枪逃跑

    者一经捕获一律就地枪决。(二)组织逃跑,如造假印刷路条等,率领一班一排一

    连逃跑者,对于这样的领导分子,一律逮捕经公审枪决。”

    ----《关于红军中逃跑分子问题》,《红色中华》,1933年12月20日

    1184页

    当年的革命者常常感叹;“红军每到一地,群众冷冷清清”,革命难以发动。“‘斗争

    的布尔什维克党’的建设,真是难得很。”

    ----《井冈山的斗争》(1928年10月28日),《毛泽东选集》第一卷,人民出版

    社,1991年,78、74页

    而且即使在平分之后,贫苦农民晚上还偷偷把白天分配到的财产送还给地主富农或

    原有物主,这种行为在当年被称为缺乏“阶级觉醒”。比如1931年11月《中华苏维埃

    共和国土地法》便规定:没收土豪劣绅的土地及财产和废除一切佃租契约与债务

    后,“所有旧地主与农民约定自愿偿还的企图,应以革命的纪律加以严禁,并不准

    农民部分的退还地主豪绅的土地,或偿还一部分债务。”

    ----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》(1931年11月),载江西省档案馆编《中央革命根

    据地史料选编》下册,第461-462页。

    231页

    如何尽快恢复因战乱而几近崩溃的“新恢复区”农村经济,是处于执政地位的国民政

    府面临的紧迫问题。在此情况下,1935年初,江西省农村合作委员会任命邹华盖为

    特派员、徐侠成等为督导员,以及陈洪芳等50多指导员,分赴中央苏区中心中心6

    县(宁都、兴国、于都、会昌、瑞金、石城),组设办理宁兴于会瑞石六县农村救

    济土地处理区特派员办事处及各县办事处;其工作重心是用“快干手段”“组社贷款”

    和“恢复春耕”。6月底,第8行政区7县(加上广昌县)共利用合作预备社17778个,

    社员232687人;次年6月底,发展到1837个,社员235341人,每县均组建了县联合

    预备会。在“组社”的同时,发放“贷款”的工作也有条不紊地进行。1935年经农救会

    发放的7县农业、农仓和特种救济贷款实际共约70万元左右。1934年7月以后,福建

    省也从省至县组建了农村合作的组织系统,闽西长汀县纸业每年都获得了10万元的

    贷款。1935-1937年间的龙岩县,救济贷款从1万余元增长至4万余元。

    “人事”的努力加上“天时”的助力,战后赣闽边区社会经济开始呈恢复性增长;以赣

    南为主产地的江西木材出口旺盛,战时输出“一落千丈”的局面不复存在,1936年出

    口达“百数十万元”;赣闽边区传统的手工造纸业也逐步组建纸槽,恢复生产,并向

    国内外展拓市场;冶铁、榨糖、烧瓷、织布等行业,也应得到贷款而相继复

    业;1936年,江西省进出口贸易一改多年入口超千万元的历史,当年贸易出口超额

    达500万元。由于农村经济活跃,农民购买力增强,1936年江西自产自销的土布,

    当年销售额达到290余万元,比上年增加110余万元。

    232页

    一是在近代相对自由竞争的市场环境中,按照资本趋利的本性,农村资金向

    城市涌流是不可逆转的趋势。这种趋势导致近代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普遍面临枯竭危

    机。在战后的赣南边区,这种危机自然更加严重。在此情形下,赣闽地方国民政府

    指导农民普遍组建了利用合作预备社。这种预备社,和全国其他地区通常意义上的

    利用合作社并不相同。即尽管其名为“利用合作”,但其可兼有信用、供给、运销等

    各种功能和业务。实际上,其主要的功能和业务是信用放款,实即起着信用合作社

    的作用。换言之,赣闽边区农村利用合作社的组建,构建了一个现代的农村金融网

    络。通过这一网络,使得政府的“扶农”资金能够迅速和源源不断地流向战后的赣闽

    边区农村。,现代金融“下乡”和资本的有效运作有力地支持了当地农村经济的复

    苏。二是当地大部分农户都加入了合作预备社(江西第八行政区五分之四农户成为

    社员),其中有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当地居民(农业、农仓和特种救济贷款户数总数)。

    233页

    这对“劫后百无所有”的农民来说,无异于雪中送炭,对春耕恢复和农户基本生存维

    持的意义尤其大。另外,就加入合作社农户的比例看,江西第八行政区(80%)远

    远高于1934年的安徽省(1.3%)、1930年和1934年的江苏省(0.6%、0.34%);其

    中缘故,主要是由特殊历史时段和环境的需求决定的。三是合作预备社的贷款利息

    低廉,而且大大低于革命“暴动”前的民间借贷利息。据温锐研究,20世纪30年代以

    前,赣闽边区各县民间借贷年利息一般在15%-36%之间。1934-1937年,江西第八行

    政区的农户从预备合作社得到的贷款均在1分以下,即年利12%以下。福建闽西各县

    得到的贷款利息约为6厘,即年利7.2%左右。两相比较,预备合作社对社员的贷款

    利息可谓低廉优惠。这在战后资金短缺的环境下,实属难能可贵,也体现了执政政

    府复兴战后赣闽边区农村经济的务实思想。

    正是由于执政政府的“主动指导”,才使得农村合作在“战后救灾”这一特殊环境中,

    能够发挥它的金融下乡与资本扶助功能,从而启动与刺激了赣闽边区农村经济的复

    苏过程。所以,抗战时期主管江西合作的熊在渭回顾说:“此种合作预备社,办理

    收复匪区救济贷款,虽仅百余万元,而农民恢复生业之速,有令人难以置信者。如

    宁都、石城各县匪陷七八年,卒能于两三年中恢复旧观,农贷工作之有助于善后实

    信而有征。”可谓做出了恰如其分的评价。

    所谓“波尔布特在赣南”,不外如是?呵呵。

(阿姨就是在连续发了包括本篇在内的影评被豆瓣完全消除数据……真是顶风作案……有木有)
顺带一提,《中央苏区反腐倡廉史》一书中,一开头就有对土改的成文政策略有描述。此乃其一。其二……反ab团的事……持续时间……反正自己联想_(:з」∠)_所以说……为什么叫剿匪咩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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